於尊重國際著作權法規與不想當一個後來被日本原作者或日本律師在本國首都法院/國際相關法案的法院庭上問這麼一句:〝「你是中國人!竟然侵害我們的商品與著作權!!沒水準!」〞和〝「台灣人原來跟中國人沒什麼兩樣!!根本是一丘之貉!只會侵害他人著作權與肖像權。低級!沒水準的傢伙!!」。所以特此撰文聲明本人空間部落格頭像與本部落格相簿所使用的圖檔來源與使用說明。

 

文章標籤

文ちゃ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